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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ierro

[争议点讨论] 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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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6 21:06: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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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那怎样才是不合法合规?申购数量超出网下配售数量?还有其他情况吗?我想不出来其他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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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6 21: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一配售对象使用多账户申报,报价没有依据特别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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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6 21:49: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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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吧:
参加初步询价的30家询价对象,对应的50个配售对象报了价,均合法合规;
初步询价所定的发行价格之上的询价对象有10家,对应19个配售对象,问是否合规。”

询价对象对应配售对象是什么意思?不太懂
“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 从法规上看询价对象的数目应该多与最终配售的对象,为什么你这里询价对象少于配售对象呢?

点评

上一句说的是报价的情况,当然最终的配售对象个数可能低于询价对象家数  发表于 2011-8-16 22:51
兄弟可能没参加过发行阶段的事宜。举个例,基金管理公司是询价对象,旗下的N个基金产品是配售对象,只有配售对象个数大于等于询价对象家数,没有询价对象家数大于配售对象个数。  发表于 2011-8-16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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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6 21:52: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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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找了下,可能还有这些:

(二)询价对象或者股票配售对象的名称、账户资料与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不一致;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

(四)有证据表明在询价过程中有违法违规或者违反诚信原则的情形。

点评

确实是的,想不起来,看到才记得。  发表于 2011-8-16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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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6 22:56: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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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指教,我确实没有参加过,受益匪浅。

点评

客气客气,互相学习  发表于 2011-8-16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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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0 15:4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公告其实是对有效报价错误定义了?
我觉得也是。比如八凌科技。发行价17.11,按照公告,有效报价的只有几家而已,明显不符合承销办法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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