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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se_fly

[必考知识点] 上市公司公开增发时,控股股东等的锁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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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0 12: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述公告是否说明,大股东参与增发,有6个月的锁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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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0 12:5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明确锁定期限制,自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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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2 13: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题如果考董监高,涉及知识点更多
如何计算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的数量?
因其他原因(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新增股票的,新增无限售条件股票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票不能减持,但计入次年可转让股票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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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2 16:4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公开增发的锁定期,从法律上来看我觉得要注意两个
1、证券法关于短线交易的禁止。但是这个不算锁定,即不会反映为“限售流通股”;
2、收购管理办法关于要约收购豁免的要求。如果公增前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29.99%,公增后超过30%的,则要不就继续做要约收购,要不就申请要约豁免,并锁定新增股份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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