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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21: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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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出资完全没问题!
案例: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字[2008]716号文核准,2008年10月29日,发行人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发行人控股股东东药集团发行了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67元,东药集团以制剂生产区建设项目土建部分投资、张士厂区17.87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沈阳施德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三项资产评估并经国资委批复价值32,414.39万元及现金2,595.61万元认购3,000万股股份,共计募集资金35,0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4,774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中瑞岳华审验,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08]2230号验资报告。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增加至33,381万股。
认股资产定价依据具体如下:
①根据具有土地评估资格的辽宁国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4日出具的辽国地估字[2007]123号《土地估价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07年8月31日,张士制剂基地17.87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评估值11,913.95万元。
②根据深圳市中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勤信资评报字[2007]第C052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07年8月31日,张士制剂基地土建工程评估值19,167.11万元。③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深圳市中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勤信资评报字[2007]第C051号资产评估报告,施德药业以2007年8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资产评估的评估值为1,570万元人民币。发行人与东药集团于2007年9月6日签署《关于认购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协议》,约定以上述评估值1,570万元人民币作为施德药业100%股权的价值认购发行人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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