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北山铝业公司于2008年2月4日在深圳中小板上市,共募集资金2.3亿元,投资项目为:(1)扩大再生产项目,需要投入募集资金1.1亿元;(2)原材料基地建设项目,需要投入募集资金8,000万元;(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需要投入募集资金4,000万元。北山铝业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张三。根据其招股说明书公布的盈利预测,2008年度该公司净利润将达到5,000万元,比2007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3,900万元增长28%。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生如下事项,属于中国证监会3-12月不受理签字保荐代表人推荐项目的情形为: A、2009年4月10日,北山铝业公布其2008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公司亏损500万元; B、2008年6月,东龙控股破产,因北山铝业2007年11月为其农行借款2,000万元提供了担保而需承担偿债义务,该担保事项在招股说明书未披露; C、2009年2月3日,北山铝业公布2008年度业绩报告,剔除担保损失2,000万元,公司实现盈利3,900万元; D、2008年12月,北山铝业签署了重大销售合同,对公司2009年业绩将产生重大影响,但公司因未能及时披露,且有关高管人员存在内幕交易情形而被中国证监会对北山铝业予以了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