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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haozhang 发表于 2014-10-29 21:09 在股改前才设立的公司,没有实际业务,经营范围有类似,让出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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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诺里奇 发表于 2014-10-29 20:54 是关联方,如果业务相同相似就构成同业竞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外控制(控股、或担任董事、高管)的 ...
yuanyuanseven 发表于 2014-10-29 21:48 既然经营范围类似,构成同业竞争的话,就必须转让股权给无关联第三方。且不能担任关联方董事、高管等职位。
金统院 发表于 2014-10-29 22:14 是不是不能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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