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9日-2月13日发行监管部发出的发审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
自2015年2月1日至2月13日,发行监管部共发出五家首发企业的发审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其中2月2日至2月6日无审核意见发出,2月9日至13日发出五家企业的审核意见。分别如下:
一、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请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1)发行人修订灯盏花素注射液与注射用灯盏花素等主导产品说明书和限定使用的进展情况以及发行人产品结构单一,主要产品注射用灯盏花素的保护期到期以及要求修订主导产品说明书并被限定使用对其生产经营的影响;(2)三家企业独占灯盏花注射液市场的原因,是否存在由于竞争加剧导致发行人产品价格下滑以及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3)公司采取“精细化的区域招商代理+专业化学术推广”的销售模式下销售费用较低的原因,发行人产品毛利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和合理性;(4)修改“供不应求”等用词,且补充披露主导产品为高危产品等信息。
二、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请补充披露发行人实际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较改制时应移交土地使用权面积少22867.58平方米的具体情况、影响及后续解决措施。 三、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主营业务为香料、香精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食品配料经销业务。请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事项和共用商标、商号问题,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是否存在违背避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情形,相关问题是如何有效解决的,并披露相关风险。
2、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1)发行人香料香精及食品配料的销量和销售收入增长情况及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原因;(2)发行人与食品配料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比较情况。
四、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发行人分别收购控股股东腾龙科技和关联方管路公司的集体土地建设(工业)用地使用权;2011年3月,发行人就该等土地与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分别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出让方式取得上述土地的5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上述土地出让款已支付完毕。请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发行人收购关联方相关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转性履行的法定程序、土地估价及其依据、土地出让的理由和条件以及支付的出让金额,是否存在多重支付土地价款以及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五、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分别与媒体、客户之间商业折扣确定的原则、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
2、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和新疆逸海公司通过内部转单业务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金额,该等业务模式今后是否会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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