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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求答]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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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9 15: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zguoqing 于 2010-9-29 15:24 编辑

企业的合并成本在是否还是单向交易的成本之和。但解释4号准则出来后,多次交易实现合并的做法似乎有变。

(一)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下同)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按上述文字,以前用权益法或按可供出售核算的权益性投资的账价似乎不必再调整了(而按CPA教材的做法是要调整的,见507页最后一段)。初始投资成本为原来持有部分的账价直接加上新投资即可,大家如何看??
发表于 2010-9-29 16: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解释4号出来之前,应该是每次交易的成本之和;而4号之后,要调整为帐面价值, 如果是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该是调整后的价值,不在是成本之和,还是有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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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9 21:0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有没有详细些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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