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gemini13 于 2010-10-6 13:50 编辑
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拟进行重大重组,在各中介进场时开始停牌,一般连续停牌30日,超过30天的,原则予以复牌,并承诺3个月内不得重启。
现在有一个问题,请赐教:是不是也可以在中介进场以后的一段时间再停牌,这期间关注股价变动,如果出现异常波动,再申请停牌。有一个项目计划不进行重组预案操作,而是直接申报重组交易报告书,那么按照《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至少应在停牌期满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提交按《重组办法》要求制作的相关文件。也就是说从中介进场到向深交所申报披露重组交易书之日,最多也只有25天的时间,这段时间要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准备各种申报材料,解决各种批准和备案工作,我感觉时间明显不够啊。。。。所以就提出了这个问题,大家多多指教~
根据《深交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重大重组停牌及材料报送》,需及时申请公司证券停牌的情形: 1、上市公司与中介机构已制作好重大重组事项相关公告和文件,准备报送并披露。 2、上市公司正筹划重大重组事项,在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前,相关信息已在媒体上传播或者公司证券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计划、方案或者相关事项的现状以及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因素等予以公告,并及时向本所主动申请办理公司证券停牌。 3、上市公司预计筹划中的重大重组事项难以保密的,应及时向本所主动申请办理公司证券停牌。
上述三条规定也给出了中介入场工作一段时间之后停牌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