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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出题] 判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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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6: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oshistone 于 2010-12-1 16:57 编辑

A自然人持有甲上市公司的限售股100万股,该限售股上市首日2009年8月1日的价格为20元,A于2010年1月20日以30元每股的价格全部出售,由于是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前形成的限售股,A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0-20*15%)*100*20%=340万。
发表于 2010-12-1 16:24:34 | 显示全部楼层
30*100*15%*2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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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6:3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oshistone 于 2010-12-1 16:34 编辑

楼主的算法正确。
但是答案应错,如果该股东能证明其成本高于3块,则可不用交那么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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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6:4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rainiefield 于 2010-12-1 17:01 编辑

不对反了吧,应该是:(20-20*15%)*100*20%
(一)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前形成的限售股,证券机构按照股改限售股股改复牌日收盘价,或新股限售股上市首日收盘价计算转让收入,按照计算出的转让收入的15%确定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以转让收入减去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适用20%税率,计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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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 +2 +2 收起 理由
oshistone + 2 嘿,结果就是340呀,楼主答案也是。
王军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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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6:5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enjohnson3 于 2010-12-1 17:00 编辑

(30-30*15%)*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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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7: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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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9: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先预交,再扣缴吧,答案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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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2 02: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先预缴,再补,所以答案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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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2 02: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说你在系统完善前就可以钻政策,觉得预缴的划算就算了,不去不去补交了,那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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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0-12-12 14:59:07 | 显示全部楼层
(20-20*15%)*100*20%=340万是正确的。
根据以下规定限售股上市首日2009年8月1日,证券机构代扣代缴日期应当在2009年8月,根据规定纳税人应自证券机构代扣并解缴税款的次月1日起3个月内办理清算事宜,但是纳税人到了2010年1月20日才实际转让,所以在3个月内不可能办理清算,所以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事宜的,税务机关不再办理清算事宜,已预扣预缴的税款从纳税保证金账户全额缴入国库。所以上述答案是正确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前形成的限售股,证券机构按照股改限售股股改复牌日收盘价,或新股限售股上市首日收盘价计算转让收入,按照计算出的转让收入的15%确定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以转让收入减去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适用20%税率,计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

    纳税人按照实际转让收入与实际成本计算出的应纳税额,与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税额有差异的,纳税人应自证券机构代扣并解缴税款的次月1日起3个月内,持加盖证券机构印章的交易记录和相关完整、真实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清算申报并办理清算事宜。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按照重新计算的应纳税额,办理退(补)税手续。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事宜的,税务机关不再办理清算事宜,已预扣预缴的税款从纳税保证金账户全额缴入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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