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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求答] 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涉及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该文件来自何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2-5 14:3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教各位高手:

考纲中:掌握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涉及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掌握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这两个文件分别来自哪里?只见过有税务处理的文件,没有看见过会计处理的啊?

先谢了!!
发表于 2010-12-22 17: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问,到底是要求掌握相关个人所得税征收还是会计处理?
这两个知识点之前有考过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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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2 19:5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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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2 19:55:05 | 显示全部楼层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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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2 19:5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应该是所得税。

会计处理有什么好搞???代扣代缴而已,跟平常的所得税没有区别。

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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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2 10:06:28 | 显示全部楼层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宁夏、西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就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于个人从上市公司(含境内、外上市公司,下同)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比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2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本通知所称股票增值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公司员工在未来一定时期和约定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收益的权利。被授权人在约定条件下行权,上市公司按照行权日与授权日二级市场股票差价乘以授权股票数量,发放给被授权人现金。 

  
三、本通知所称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约定的条件,授予公司员工一定数量本公司的股票。

  
四、实施股票增值权计划或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境内上市公司,应在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同时,将企业股票增值权计划、限制性股票计划或实施方案等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五、实施股票增值权计划或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境内上市公司,应在做好个人所得税扣缴工作的同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5号)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员工行权等涉税信息。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九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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