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2024|回复: 7

[必考知识点] 关于锁定期的又一疑问

[复制链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0-12-6 13:2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年6月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5.1.7
如发行人在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六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日为基准日)进行过增资扩股的,新增股份的持有人除需遵守5.1.5条的规定外,【5.1.5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还需在发行人向本所提出其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申请时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上述新增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该新增股份总额的50%。

然而,证监会增加的新内部规定:登招股说明书前1年入股的,锁定36个月(从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计算);{另外,2010年保荐代表人培训的资料:“申请受理前6个月增资的股份,自工商登记日起锁定3年;”又提到是6个月,到底是多少?)
问题:既然锁定3年,有何谈24个月转让不超过新增的50%?(尽管起点算法不一样,但36个月已经足足包含了上市后的24个月)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0-12-6 15: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嗯,除非没过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0-12-21 15:41:53 | 显示全部楼层
36个月为内部掌握,不是法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1 17: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内部掌握的又不是法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1 22:24: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特色呗,都想管一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0-12-21 22:5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内部规定不要看。内部规定还说关联交易要多画一个圈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1 23: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属于正式公布的文件,统统不作数,考试也应该以此为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5 00: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消息的疑惑哈:
工商变更之日起36个月,会不会不能涵盖我上市之日起的24个月?
为啥一定确定涵盖呢?
一切皆有可能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行云课堂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5-8-22 14:56 , Processed in 0.238937 second(s), 3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