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2737|回复: 8

[模拟出题]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个人所得税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2-17 11:4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1月,A上市公司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以定向增发的形式每股5元授予其核心技术人员B限制性股票4万股,并于当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进行股票登记,当日股票收盘价为8/股,计划约定该股票于2010331解禁50%2010831解禁另外50%2010331,该股票收盘价为12/股。2010831,该股票收盘价为10/股。B201091将其拥有所有股票以10.1/股的价格出售。请问纳税义务时间以及每次应当纳税额为多少?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说明:考试中估计不会有太复杂的计算,但是通过综合计算可以加深对方法的记忆。

发表于 2010-12-17 14:26:1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3.31
应纳税所得额=(8+12)*0.5*20000-5*20000=100000
纳税额=(100000/12*20%-375)*12=15500
2010.8.31
应纳税所得额=(8+10)*0.5*20000-5*20000=80000
纳税额=(80000/12*20%-375)*12=1150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7 16:54: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文去年就出了,好像也没考。

楼上上的回复对应纳税额的计算有误吧,一年内2次取得限制性股票的是这种计算方法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7 17:3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zguoqing


    这个不是一年两次取得限制性股票啊,而是分次解禁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23 11:3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iandaochouqing 于 2011-4-23 12:22 编辑

请斧正:

2010.3.31
应纳税所得额=(8+12)*0.5*20000-5*20000=100000
纳税额=(100000/12*20%-375)*12=15500
2010.8.31
应纳税所得额=(8+12)*0.5*20000-5*20000+(8+10)*0.5*20000-5*20000=180000
纳税额=(180000/12*20%-375)*12-15500=16000


国税函[2009]461号规定:

(二)个人在纳税年度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股票等所得,包括两次以上(含两次)取得同一种股权激励形式所得或者同时兼有不同股权激励形式所得的,上市公司应将其纳税年度内各次股权激励所得合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2号)第七条、第八条所列公式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06]902号)第七条、第八条所列公式:

七、员工以在一个公历月份中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为一次。员工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多次取得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其在该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应按财税〔2005〕35号文件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公式计算应纳税款;本年度内以后每次取得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应纳税款=(本纳税年度内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本纳税年度内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已纳税款
上款公式中的本纳税年度内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包括本次及本次以前各次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上款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上款公式中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本纳税年度内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除以规定月份数后的商数,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所附税率表确定;上款公式中的本纳税年度内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已纳税款,不含本次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款。
八、员工多次取得或者一次取得多项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而且各次或各项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不相同的,以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的加权平均数为财税〔2005〕35号文件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公式和本通知第七条规定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计算公式如下:规定月份数=∑各次或各项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与该次或该项所得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的乘积/∑各次或各项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1 
发表于 2011-7-14 13:5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haipp 于 2011-7-14 13:57 编辑

回复 rainiefield 的帖子

为什么计税基础要用(8+12)*0.5及(8+10)*0.5而不直接用12及10,8元的价格应该是不想关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14 14: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按授予日的价值计算吗?按照解禁日价格计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1-7-14 14: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说明如果会里强烈要求上市前, 职工入股作为股份支付处理,那么势必造成了,绝大多数企业的高管需缴纳45%的个人所得税,之后再按照20%的资本利得税进行纳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9-14 13:3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年出得题今年还在做啊嘿嘿

点评

税率、税距都变了,重新做下才巩固  发表于 2011-9-29 10:0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5-8-30 20:20 , Processed in 0.211151 second(s), 3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