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名册中显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最多,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2)能够直接或者间接行使一个公司的表决权多于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能够行使的表决权;
(3)通过行使表决权能够决定一个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
(4)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深交所和收购管理办法规定:
控制,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1、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2、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3、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4、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5、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交所(1)和(2)就不说了,相当于胡扯吧。
深交所的(1)是含50%的,会计书里是不含50%,大虾解释一下?(2)里为什么是30%?会计书里面还是50%的,而且要超过50%,事实上30%怎么也控制不了一个上市公司啊,开股东会投票都决定不了最后结果的,怎么算控制呢?(3)在会计书里也是要过半数,深交所是含半数的,这些都怎么理解啊?还有子公司的定义也是深交所含50%,会计书里是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