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684|回复: 7

[疑问求答] 关于基金的所得税优惠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2-18 21:2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中,提到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但在cpa税法书中讲到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基金到底是怎么缴纳股息、红利所得的,哪位大侠指点一二?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0-12-18 22: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看的是哪年的书啊,最新的税法书就是按《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里面说的一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8 22: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年的啊,个人所得税里面说是要交,企业所得税里面说不用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0-12-18 22:5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中,提到: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而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一个是基金的企业所得税(免缴),一个是基金代投资者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减按50%),两个概念

评分

参与人数 1 +7 收起 理由
zguoqing + 7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8 23: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fengbing_88


    我也怀疑该通知有问题,因为股票差价收入不征税,但是获得的分红派息是按10%已被代扣代缴了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8 23: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yulneo


    请教:基金不属于企业,为何如此规定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9 16: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基金自己运用资产(相当于券商的自营吧)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而如果是“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但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1 00: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个是指基金从证券市场买卖证券差价,获得证券分红,暂不征所得税。个人投资者也一样。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我认为这是基金在一级市场申购的新股,上市之前持有的,这才会产生个人所得税。不知道我的理解对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行云课堂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5-8-19 06:53 , Processed in 0.265567 second(s), 3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