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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出题]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8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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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3 11: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判断:

1、合规总监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机构报告,同时向证监会报告

2、对于证券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合规总监要承担责任

3、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证券公司应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及时解决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的全面评估,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5、合规总监不能履行职责或缺位时,证券公司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其职责,并自指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作出书面报告。

6、代行合规总监职责的人员不得分管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部门,代行职责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7、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前款规定的合规报告签署确认意见,保证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内容持有异议的,应当注明自己的意见和理由。

选择题:

8、下列关于合规负责人资格的说法,正确的是:

A、从事法律工作8年以上,并且通过有关专业考试

B、从事证券工作5年以上,并且通过有关专业考试

C、在证券监管机构的专业监管岗位任职5年以上

D、合规负责人为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并应当经证券公司所在地证监局认可

发表于 2010-12-23 20:36:28 | 显示全部楼层
1、合规总监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机构报告,同时向证监会报告【对,具体是向住所地证监局报告,证监局就是证监会的派出机构,因此对的吧】

2、对于证券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合规总监要承担责任【错,若合规总监履行了制止和报告程序,则不承担】

3、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错,不需要股东大会】

4、证券公司应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及时解决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的全面评估,每年不得少于一次。【错,也可以内部管理机构评估】

5、合规总监不能履行职责或缺位时,证券公司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其职责,并自指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作出书面报告。【错,只能高管代行】

6、代行合规总监职责的人员不得分管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部门,代行职责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对】

7、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前款规定的合规报告签署确认意见,保证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内容持有异议的,应当注明自己的意见和理由。【错,不含监事】

8、下列关于合规负责人资格的说法,正确的是【BD】:

A、从事法律工作8年以上,并且通过有关专业考试

B、从事证券工作5年以上,并且通过有关专业考试

C、在证券监管机构的专业监管岗位任职5年以上

D、合规负责人为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并应当经证券公司所在地证监局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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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2 14: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1、第十四条 合规总监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机构报告,同时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报告;有关行为违反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的,还应当向有关自律组织报告。
2、对于证券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合规总监已经按照规定履行制止和报告职责的,免除责任。
3、第五条 证券公司应当制定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4、第七条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内部有关机构和部门或者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及时解决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的全面评估,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5、6、第十一条 合规总监不能履行职责或缺位时,证券公司应当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代行其职责,并自指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作出书面报告。
代行合规总监职责的人员不得分管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部门,代行职责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合规总监缺位的,公司应当在6个月内聘请符合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人员担任合规总监。
7、第二十三条 证券公司应当于每年8月31日前向住所地证监局报送中期合规报告;每年4月30日前报送上一年的年度合规报告。合规报告应当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合规管理的基本情况;
(二)合规总监履行职责情况;
(三)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合规风险的发现及整改情况;
(四)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的评估及整改情况;
(五)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或公司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内容。
证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前款规定的合规报告签署确认意见,保证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内容持有异议的,应当注明自己的意见和理由。
8、第九条 合规总监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取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二)熟悉证券业务,通晓证券法律、法规和准则,具有胜任合规管理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从事证券工作5年以上,并且通过有关专业考试或具有8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或在证券监管机构的专业监管岗位任职8年以上。
前款第(三)项所称专业考试,是指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或律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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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6 08:26: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楼辛苦了。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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