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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分析] 配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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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17:37: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两个关键选项是:1.控股股东可以认购其他股东放弃认购部份
         2. 控股股东可以资产+现金的形式认购
其中2选项好像九几年配股说明书格式准则里面是可以以资产认购的,不知道该文还有效没,但1选项一直没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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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kee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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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20:2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内配股的话,控股股东不可以认购其他股东放弃认购部份,从证券交易那本书的有关章节可以推理出来~~配股的时候是通过卖出配股权证认购配股的方式实现的

第二个问题感觉应该可以,只要股东大会同意控股股东以资产认购即可吧,请做过配股的同学发表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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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22: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讨论过,结论是资产认购所配股份是不行的。
但未见明确废止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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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00:5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配股还是上市公司再融资主要方式的时候,大股东以资产认购比比皆是。从新老划断后,有了非公以后应该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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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5 09:3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实务中就是现在两种情况都不行了?唉,当时选了资产认购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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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6: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感觉出题的是个会计师出身的老保代。出的很多题都新旧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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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12: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终答案到底是什么呢,出题的人怎么不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估计出题的人也搞不懂,真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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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15: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1是不行的,前面已经有人给出分析;
2我感觉资产认购从法规上是没有障碍的,但是实务中很少这样操作
理由是2004年《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中有一条“上市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权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现金认购的除外)应建立和完善社会公众股股东对重大事项的表决制度。”
大家注意到括号里面是这样表述的控股股东承诺全额现金认购除外,这不就说明可以不用现金认购吗?
当然这个证据太间接了,如果能找到更直接的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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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7 09: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jhy2010 于 2011-1-27 09:52 编辑

是不是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是间接取代以资产认购配股的方式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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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7 10:3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问题2
最早见《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号 ——配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如果持股5%以上的股东拟采取非货币资产方式认购本次配售的股份,公司董事会应详细说明该资产的性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权益或其他性质的资产),以该种方式认购股份的总量,认购数量的折算方法,资产评估机构的报告内容摘要,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意见的摘要,股东大会对该事项的表决情况,该资产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及发展前景的影响,主承销商关于该资产配股对公司和其他股东是否公平、公正的结论性意见。”

但是,《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招股说明书》已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号 ——配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废止,但已经没有资产认购的说法了。

2000年之前的配股说明书,大部分公告里面均有资产认购的说法。2000年之后就查不到资产认购的说法,说明11号文以后,大家就不提资产认购。

但讨厌的是《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国有股股东认购上市公司配股有关问题的通知》“鼓励和帮助国有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认购上市公司配股,包括利用实体资产(生产线、厂房、土地使用权等)或整体国有企业的净资产及其拥有的某一企业的股权认购配股,促进上市公司发展,带动所在地经济。”
该文于1998年发布,并没有废止。因此,从该文推断,资产认购并未有明文禁止,但11号文又没有提及,因此,估计大家在写配股说明书的时候也回避资产认购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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