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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上市主体主营业务为物流,公司非实际控制人第二大股东也是一家物流公司,构成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不构成。战略投资者往往就是跟发行人是同业的。也没找到禁止的条款。 2、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最近24个月内曾经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当年净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 呵呵,是营业利润。 3、增发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均价和前1交易日均价。 对。 4、可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公告募集说明书前20个交易日均价和前1交易日均价。 对。 5、非无保留意见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造成实质性障碍。 不造成。 6、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则不能非公开发行股票。 可以,仅董高不行。 7、上市公司均应在所有定期报告后说明本报告期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对 8、有关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或者重组等属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整体性调整,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国有监督管理机构按照相关程序决策通过,且发行人能够提供有关决策或者批复文件 对 9、2010年底主板发行人A的实际控制人甲还拥有公司B90%的股权,A与B处于同一行业的上下游,B公司的股权为甲2009年初活得,2010年底A吸收合并B,则可视为A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不对,股权不是从报告期期初受同一控制。 10、公司A2009年底资产总额10000万,2010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1000万,公司B2009年资产总额9800万,2010年6月30日11500万。2010年9月1日,公司A吸收合并公司B,A和B属于同一控制下,则发行人A至少到2012年1月1日方可申报上市。(仅考虑资产因素) 不对,纳入尽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