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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3741|回复: 15

[疑问求答] 公司定向增发时能否引入上下游重要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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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14: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题,谢谢!
发表于 2011-5-10 15:32:32 | 显示全部楼层
保代培训好像讲过发行新股不能增加关联交易
这样是否增加了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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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19:0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华夏银行定向增发引入德意志银行;
另外,假定定向增发之后,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持股比例很小,未达到关联方认定的标准,也就不会增加所谓的关联交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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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22: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证监会关于战略投资者的定义,应该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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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22:3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理解是可以引入,但最好不要构成符合关联方的认定条件,否则就形成新增的关联交易,不符合审核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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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22:5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呀,而且还是鼓励的战略投资者范畴
找找案例吧,我做的一个项目就有这种情况,不过当时没操作好,最后没有做战略投资者做的是财务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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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22: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题目是上下游重要客户,定向增发后形成的交易很可能被认定为关联交易,存在潜在利益输送,拟上市公司需要谨慎操作。

点评

一针见血,支持7楼观点。  发表于 2011-5-10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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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09:4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的重要客户入股比例过高会形成关联交易,与战略投资者是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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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0:3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DANDING 的帖子

以上交所为例,持股比例不超过5%一般就不算关联方嘹。一般所谓的重要客户入股也不会超过5%,不然又要披露,又得按关联交易程序走,烦死人。 真有那样的“客户”要持股超过5%也有变通之法,比如化整为零走。考试以外,条文憋不死活人,呵呵。

点评

实际操作并不是扣文字,现在证监会看的紧呢,呵呵  发表于 2011-5-11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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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1-5-11 22:5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定向增发的宗旨应该是融资的同时,“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的。但实务中有些关联交易是很难免的,所以在尽量避免的同时,价格公允,量不要太多应该没有问题。

定增没有做过,所以不知道可以不同向重要客户发行股票。

但IPO中是有的。比如刚过会的“包头东宝生物科技”,其持股10%的股东控制的企业,是报告期内的前五大客户。但这样看来也是允许的。只要能证明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而且虽然是前五大,但因公司客户较分散,前五大也才各占销售收入的5%左右。故而可以。

额,是不是说跑题了。。。呵呵。还是希望有做过定增的,实战中见过这种情况的出来鉴定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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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3 +10 +13 收起 理由
zguoqing + 3
skykee + 10
forest.lin + 10 有道理,实践中非公开认购超过5%的股东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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