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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公务员身份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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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8 11: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大佬,拟挂牌企业的股东为公务员身份,请问如何进行规范,该股东已退休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发表于 2015-12-8 15: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到一个解读
(五)关于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主要从两个方面来理解此项中的“营利性”:一是公务员参与的活动或参加的组织所从事的活动是以营利性为目的的。二是参加的活动或参加的组织的收入在成员中进行分配。本法禁止公务员兼任一切营利性组织的职务,但是并不禁止公务员一切经济行为,而是严格限制公务员参与经营活动。比如,公务员可以依照规定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申购、购买股票等有价证券的活动,但是不准其参与上市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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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8 15:2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务员法》第53条第14款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因此,国家公务员是不可以投资公司成为股东的。虽然公务员不能因个人营利目的担任企业董事、监事、经理,但是可以根据上级的决定,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包括担任董事、监事、经理职务)。
公务员法规定退休干部到企业任职

  须有三年或两年“冷却期”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中央通知明确中管干部进上市公司

  任独立董事须按规定报备

  2011年12月7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就执行《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主要内容如下:

  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因其原有职权或者地位在一定时间内仍有较大影响,为防止可能利用原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谋取不正当利益,对其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行为必须严格限制。

  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到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独立监事,不得从事与本人原工作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按照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必须由拟聘任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公司征得该干部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并由该干部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征求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意见后,再由拟聘任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公司正式任命。

  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后按照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应由本人向其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由其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向中央组织部备案,同时抄报中央纪委。

  中管干部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不得领取报酬、津贴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所在的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可按照有关规定,报销其工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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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8 17: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1、根据《公务员法》第102条: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2、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的若干规定》:党和国家机关的退休干部,可以应聘到非全民所有制的非商业性企业任职,但到本人原所在机关主管的行业和企业任职,必须在办理退休手续满两年以后。到这些企业任职的,要经所在机关退休干部管理部门批准,并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

3、根据《中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3年内,不得到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独立监事,不得从事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根据上述三项规定,退休前为领导干部的,退休后3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企业任职;退休前为一般公务员的,退休后2年内,不得到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企业任职。

个人认为,若为一般公务员,可以在退休后即从事与本人原工作业务不相关企业任职或从事营利事业。无论是中央纪委还是中办国办的规定,都是不允许公务员通过营利事业或任职从中渔利,若与原工作业务并非直接相关,是应当不存在渔利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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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8 17:36:45 | 显示全部楼层
股权代持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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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8 17:3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股权转让,再签订代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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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9 17: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不允许股权代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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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0 23:4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务员在职的时候是不能够担任公司股东的,不管是否与本职工作有无利害关系。已经离职的,干部3年,一般职员2年,可担任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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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1 09:5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观点,还是综合起来考虑,首先是看原来的公务员身份,再看退休年限,之后是公司的行业与其原单位的关系。不过最保险的还是把股份转出去,可以转给他的近亲属,但不能 有股份代持情况,股份代持在股改前是必须要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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