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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考知识点] 巴塞尔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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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7 14: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咨询了下在四大行做风控的同学。改革后的具体资本计算科目银监会还在制定中,不过总的资本指标已经给出,即核心一级资本、一级资本、总资本充足率分别达到5%、6%、8%,另外再均加上资本缓冲留存2.5%(也必须是普通股),最后系统性银行再加上1%的额外资本要求。此外,银监会还可以视情况要求银行增加0-2.5%的反周期资本。
也即正常条件下,系统性银行要达到11.5%的总资本要求。
1.核心资本
1.1实收资本
1.2资本公积可计入部分
1.3盈余公积
1.4一般风险准备
1.5未分配利润可计入部分
1.6少数股权
1.7其他核心资本
2.核心资本扣减项
2.1商誉
2.2净递延税收资产应扣除部分
2.3资产证券化销售利得
2.4应扣除的对银行机构资本投资的50%
2.5应扣除的对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投资的50%
2.6对非自用不动产投资的50%
2.7应扣除的对工商企业资本投资的50%
2.8减值准备缺口的50%
2.9应从资本中扣除的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的50%
2.10其它扣减项
3.核心资本净额(1.-2.)
4.核心资本基数(1.-2.1.-2.2.)
5.附属资本
5.1重估储备可计入部分
5.2公允价值变动可计入部分
5.3超额减值准备
5.4优先股
5.5符合条件的可转换债券
5.6混合债务资本工具
5.7长期次级债务
5.8长期次级债务的可计算价值
5.9其他附属资本
6.附属资本的可计算价值
7.扣减项
7.1商誉
7.2净递延税收资产应扣除部分
7.3资产证券化销售利得
7.4应扣除的对银行机构的资本投资
7.5应扣除的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
7.6对非自用不动产的投资
7.7应扣除的对工商企业的资本投资
7.8减值准备缺口
7.9应从资本中扣除的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
7.10其他扣减项
8.资本净额(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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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7 15: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jilinjilin 的帖子

下面的具体科目是新的吗?变化很大啊。一般风险准备进入核心资本了?原来在附属资本里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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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7 15:3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问上面的问题,感觉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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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7 16:5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进入了,大家可以看银行的报表,就能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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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7 17: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计提的两个“一般准备”并不相同。
财政部提出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一般准备是按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属于核心资本;而银监会提出的一般准备是按照全部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属于附属资本。 2004年2月23日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该《办法》也对一般准备作出了定义:一般准备是根据全部贷款余额一定比例计提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上述表格的一般准备应是指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下,按净利润比例计提的一般准备,属于核心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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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7 17: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觉得,如果考试中,提到我国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问题,还是要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界定来解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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