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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求答] 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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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4 22: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五十三条
证券发行议案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内报告证券交易所,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是否有效?非公开发行过程中,很多公司已经不在董事会的发行议案里放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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