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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3984|回复: 13

[模拟出题] 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2%并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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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4 23: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当事人,事实发生之日起满一年的时点为2011年1月1日,该当事人拟在12个月内即2011年1-12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并拟申请豁免。实际操作中,该当事人于2011年7月16日增持满2%股份不再增持。
则该当事人可以于()进行公告,于()向监管机构提交豁免申请,不考虑假期因素
A2011年1月3日     B2011年7月17日    C2011年7月18日      D2011年12月31日     E201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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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4 23: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BC,三日内公告,并向证监会提交豁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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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4 23:4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增持到1%的时候就要公告;
见两个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对部分的规定

点评

求确认,当初出这个的宗旨似乎是鼓励大股东增持的,所以才是事后豁免、事后公告  发表于 2011-8-5 08:43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9号  发表于 2011-8-4 23:47
这个地方有可能是放宽了  发表于 2011-8-4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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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5 07: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上交所发生第一笔增持就要公告,深交所增持1%即需要公告。两所都要求在增持不超过2%增持计划完成后申请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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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2 22: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增持之前主动公告也是可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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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2 22:39:52 | 显示全部楼层
BD,根据9号解释,但是完成增持计划应该是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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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2 22:49:23 | 显示全部楼层
BC,简易程序申请豁免要约的就这一种可以“先斩后奏”。完成后3日内公告并向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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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2 23:0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hjjinan2010 的帖子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当事人,事实发生之日起满一年的时点为2011年1月1日,该当事人拟在12个月内即2011年1-12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并拟申请豁免。实际操作中,该当事人于2011年7月16日增持满2%股份不再增持。
则该当事人可以于()进行公告,于()向监管机构提交豁免申请,不考虑假期因素
A2011年1月3日     B2011年7月17日    C2011年7月18日      D2011年12月31日     E2012年1月1日

按上交所的规定BCDE
“相关股东应在后续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实施期限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通报实施情况,并由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向证监会提交豁免应该是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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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2 23:25:3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类已经无法阻止这种考日期的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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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3 03: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BC  完成后两个交易日披露,后面的属于定期报告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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