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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求答] 重大资产重组新规定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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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8 21: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市公司为促进行业或者产业整合,增强与现有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在其控制权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可以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这句话怎么断句啊?
“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那个“其”指的是谁啊?


上市部写的东西,水平真是。。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1-8-12 14: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吧,总不能向上市公司控制的关联方发股份。
PS,《收购管理办法》绝对是写的最烂的法规,没有之一,同意楼主对上市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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