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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求答] 关于存货盘亏的增值税抵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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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1 20:5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系人为因素管理不善导致存货盘亏,则相关的增值税可抵扣;
如果系自然灾害因素导致存货盘亏,则相关的增值税不可抵扣。

营业外支出按照税法应该都是不能免税的吧,因此自然因素导致的损失是不能少缴税的;但是人为因素导致的反而可以将其中的销项税去抵扣进项税,也就是少交增值税了。

这样不是鼓励人为管理不善了?

发表于 2011-8-21 21: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为因素管理不善导致存货盘亏,则相关的增值税可抵扣;
出自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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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1 21: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2.存货发生的盘亏或毁损,应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
  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根据造成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原因,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增值税进项税额要转出)计入管理费用。
  (2)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转出)计入营业外支出。
会计2010-郭建华 基础 讲义

点评

你说的抵扣根本就不是增值税抵扣的概念,不要搞混了 增值税进项抵扣和你1楼说的刚好相反  发表于 2011-11-21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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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1 21: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税法的角度看,非正常导致的存货损失(包括天打雷劈到的、火灾导致的,也包括管理不善导致的被盗、霉烂等等),进项税都不得抵扣,也就是说要转出。
我个人理解,这里的可以抵扣的管理不善导致的存货盘亏,估计是那种存货记错帐的情形(假设应交税金没记错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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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1 21: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增值税进项税转出意味着不能抵扣,要计入成本或当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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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3 20: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问了个CPA,他认为都应该这里的进项税不管哪种情形都不能抵扣销项税,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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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9 10: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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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9 22:38: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以上两种情形都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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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0 20:4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都必须转出,不能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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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1 16:35:4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为原因,应当是转出,自然灾害,我想应该是全部入营业外支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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