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awyernju 于 2011-9-20 22:24 编辑
以下规定现在仍然执行吗?有改动吗?
2010年保代培训: 一、主板IPO审核有关问题 (1)根据上市规则,IPO前原股东持有股份上市后锁定1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锁3年; (2)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前12个月内增资扩股进入的股东,该等增资部分的股份应锁定36个月。该36个月期限自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并非上市之日)起计算; (3)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前12个月之前增资扩股进入的股东,不受前述36个月锁定期的限制; 要注意的是:根据目前中小板通常6-9个月的审核节奏来看,上述“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前12个月内”的提法基本可以换算表述为“申报材料前3~6个月内”。 二、创业板IPO审核有关问题 (1)申请受理前6个月增资的股份,自工商登记日起锁定3年;(对比主板:1年前增资的锁3年) (2)申请受理前6个月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受让的股份,自上市日起锁定3年; (3)申请受理前6个月从非控股股东处受让的股,自上市日起,锁定1年; (4)控股股东的关联方的股份,上市日锁定3年; (5)不能确定控股股东的,按股份大小排列锁定不低于51%股份,3年; (6)董监高:上市后1年锁定+在职每年25%限制+离职后半年不得转让+离职后一年内不超过50%; (7)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送股、转增形成的股份,锁定期同原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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