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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公司东方日升20111220公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第一家否?
刊登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东方日升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终止并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7年(含7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利率水平、利率确定方式和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并经监管部门备案后确定。
4、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5、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采取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特定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
6、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调整债务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用途。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债务结构等实际情况决定。
7、发行债券的交易流通
在满足交易流通条件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交易流通事宜。
8、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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