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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1 00: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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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ouhanghq 于 2012-2-11 00:32 编辑
1.土地增资入股的案例很多,关键就是看土地权属的取得是否合法取得,是否可以过户(需要有出让土地使用证)
2.税收问题:地增资入股免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非投向房地产开发),依据如下:(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 财税字[1995]48号 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 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双向都要求),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具体免税还得和地税谈,不要被认定是为了避税而做土地增资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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