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据网站不完全统计截止2018年6月19日形成的商誉达到1.4万亿元,商誉净额从2011年的1348亿元增长了10倍多,增长极为迅速,那么随着近两年实体经济下行,很多投资的项目都未到对赌利润,那么对赌失败后,投资的这些公司是否做减值处理? 回复:通常情况下,PE投资的项目一般会选择成熟型的、有一定利润规模的企业,估值模型也多用PE倍数,那么回到本案例,既然被投资企业未实现对赌承诺利润,那么按照PE倍数,对投资企业的估值实际上也应当往下调整,实际上已经存在减值的迹象。 根据8号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就本案例既然都存在减值迹象了,结合准则,那么我们更应该要把减值测试做扎实,一定要分析实际业绩情况与承诺业绩存在的差异,分析未达标的详细原因。 [补充一点,商誉和其他长期资产减值不一样,其他长期资产减值只有存在减值迹象才进行减值测试,而商誉是无论是否有减值迹象均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在实务中,由于商誉减值测试需要涉及到资产组,进而会涉及到折现率以及与现金流量相关的收入、成本、费用、营运资本和长期资本等因素的预测,其中与现金流量相关的更多涉及管理层的主观判断和会计估计,所以商誉的减值测试是个难点,需要重点关注,这也是为什么审计师将其作为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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