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971|回复: 9

[疑问求答] 老股转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8-12 14:5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持股满3年可以转让老股;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转让老股,资金账户有满1年、2年、3年的限制,其他的股东,满一年可以全部转出。

请教下:1, 若控股股东发行前持有65%股份,上市前转让10%给机构投资者,这10%是否就不受上市规则要求的控股股东限售期36个月的限制了?
             2,在老股转让所得资金的锁定期限内,如二级市场价格低于发行价,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可以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票。那么,若上市当天即跌破发行价,拿上述10%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之后在第七个月售出(超过6个月限制),是否可以不受对控股股东转让老股资金账户年限的限制呢?
发表于 2012-8-13 16: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1)申报前一年自控股股东处受让的股份发行后仍要锁定3年;


补充内容 (2012-8-17 16:59):
看错题了,把上市前的转让与发行时的网下认购弄混了,致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8-13 16:24: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意见:
1、《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四(一)规定“取消现行网下配售股份3个月的锁定期,提高新上市公司股票的流通性。发行人、承销商与投资者自主约定的锁定期,不受此限。”(三)规定“老股转让所得资金须保存在专用账户,由保荐机构进行监管。在老股转让所得资金的锁定期限内,如二级市场价格低于发行价,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可以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转让所持老股的,新股上市满1年后,老股东可将账户资金余额的10%转出;满2年后,老股东可将账户资金余额的20%转出;满3年后,可将剩余资金全部转出。非控股股东和非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转让所持老股的,新股上市满1年后可将资金转出。”从以上规定可知,在网下配售过程中,转让老股的股权已经从老股东过户至机构投资者,如果没有约定锁定期的话,上市首日该部门老股即可流通。而老股东只是被锁定了老股转让获得的对价即资金
2、(三)规定“老股转让所得资金须保存在专用账户”,这里指的是银行账户,而且是专户。而大股东回购股票要用股票账户、资金账户即其关联的银行账户。所以交易账户关联的银行账户与保存老股转让款的银行账户肯定不能是一个银行户头。我的判断是转出该10%以及投资收益不受什么限制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3 先锋币 +2 收起 理由
最爱武昌鱼 + 3 + 2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8-13 17: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littlesrl 发表于 2012-8-13 16:24
个人意见:
1、《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四(一)规定“取消现行网下配售股份3个月 ...

回答的很全面、很到位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8-13 18: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yshyhljt 发表于 2012-8-13 16:23
1)申报前一年自控股股东处受让的股份发行后仍要锁定3年;

出处在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8-13 18:58:31 | 显示全部楼层
littlesrl 发表于 2012-8-13 16:24
个人意见:
1、《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四(一)规定“取消现行网下配售股份3个月 ...

个人觉得这样的话,上面的规定就可以轻易规避,但从立法本质看,立法意图是想让10%的资金锁定1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8-14 08:55: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年之内不能转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8-14 10:0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理解是老股转让和新增加的股份是一起发行的,都是无限售股份。老股转让不是上市前转,而是ipo的同时转让老股,由投资者认购。这个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设计有点类似。

点评

我同意你的观点!  发表于 2012-8-14 16:4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8-17 16:5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主要思路在于引进“存量发行”,即允许老股东(持股满3年)在上市发行时以发行价变现部分股票(资金锁定1年或3年)。

关键句二、(二)“向网下投资者配售股份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与转让股份(以下称为本次发售股份)的50%”所以网下投资者受让的股票应该不受限制。问题在于:老股东若以发行价变现了股票,新股民会买吗? 这样脑残的指导意见也只能出现在天朝!

第二个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个人认为回购的股票应该与其他的股票一样,及若是控股股东须在上市日满3年才能出售,非控股股东在上市日满一年才能出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7 14:5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老股的问题,经咨询我会,答复是发行部正在制定细则,目前只有这么个原则性规定,但没有可操作性。所以大家再讨论也没有意义,等着出实施办法就是。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3 收起 理由
ellickzhang1984 + 3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行云课堂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5-9-14 21:05 , Processed in 0.231859 second(s), 3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