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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12月 26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 自 2021年 3月 1日起施行。
自 2019年 12月 23日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 全国首部流域法律经过三次审议后终将落地。
法律架构完善, 顶层设计保证国家决策传达执行。 《长江保护法》设计了完善的机制架构, 由国家建立长江流域协调机制, 统一指导、统筹协调长江保护工作, 审议长江保护重大政策、 重大规划, 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事项, 督促检查长江保护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
中央之下的国务院与省级政府、 地方政府及河湖长三级负责将决策实行到位并进行监督和法律责任追究。
共抓大保护: 多方面保护资源与环境, 提升流域保护整体性。 资源保护、 水污染防治、 生态环境修复与绿色发展四大章节对于流域水量、 饮用水源、 生物资源、 废物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详尽的规定, 保护与修复的压倒性地位得到确立。 相比“清废行动” 和《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 , 《长江保护法》 覆盖范围更广, 具体指标更为详细明确。
不搞大开发: 规划与管控原则明确, 严控流域产业结构与布局。 《长江保护法》 要求流域产业结构和布局应当与生态系统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水电、 化工、 尾矿库等项目的选址受到严格控制,严禁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向长江中上游转移和在长江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对生态系统有严重影响的产业, 航运、 岸线开发、 采砂等活动纳入严格限制。 长江流域的产业升级转型预期将进一步加快。
区域环保政策引导下多方资本聚焦长江流域。 多项流域治理行动和政策法规发布后, 长江流域已成为环保与绿色产业的发展重地, 吸引了大量国有与民间资本关注。 2019年 11月三峡集团牵头成立长江绿色发展基金并于 2020年 7月联合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了“中证长江保护主题指数” , 指数 ETF 产品在规划之中; 今年 7月财政部、生态环境部、 上海市共同发起设立规模 885亿元的首期国家绿色发展基金, 聚焦长江经济带 11省市的污染治理、 生态修复和国土空间绿化、 能源资源节约利用、 绿色交通和清洁能源等领域。 随着政策推进和资本加码, 我们看好长江流域成为国内绿色产业发展的领先区域。
投资建议与逻辑: 固废与水污染治理行业持续获得业务推力, 生态修复市场扩张。 沿江固废清理和水资源保护仍有后续工作, 沿线生态修复将是紧随其后的工作重点, 建议关注重庆水务、 上海环境等沿江环保企业和高能环境等土壤修复、 生态恢复企业。 新能源产业与资源利用产业发展得到利好, 建议关注长江经济带垃圾焚烧、 充电桩、 氢能源等项目落地情况, 同时关注中再资环、 格林美等资源回收利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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