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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求答] 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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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0 16: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里面,关于一致行动人的定义,第七条,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那么,如果甲持有A公司25%的股份,甲与A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算不算一致行动人呢?
根据第七条的规定,似乎可以认为不是,但是,根据“第四条 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又可以认定为一直行动人,这两条的规定矛盾吗?
发表于 2012-8-30 16: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A、B分别持有有限公司30%和70%股份,A也不能“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点评

A如果派出董事,或者高管应该可以产生重大影响吧?持股20%以上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是不是一般均认为具有重大影响的?  发表于 2012-8-31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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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lickzhang1984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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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0 16:4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飞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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