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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求答] 副主承销商、分销商参与询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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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7 16: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年《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承销办法规定机构投资者作为询价对象,其中证券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还必须有自营或者资产管理业务的牌照。承销办法的第19条规定,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是不能参与询价、不能参与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
证券公司的自营账户是可以参与询价的,但是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行
问题:副主承销商自营账户是否可以参与询价?
         分销商的自营账户是否可以参与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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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7 16:26: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理解:副主承销商也是主承销商,其自营账户不能参与询价;分销商的自营账户可以参与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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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IPO的话,承销团成员的自营都不可以参与询价,瓜田李下嘛。至于法规,找不到,找到也是自相矛盾的乱。。。  发表于 2012-10-18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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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7 16:2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阿聪 发表于 2012-10-17 16:26
个人理解:副主承销商也是主承销商,其自营账户不能参与询价;分销商的自营账户可以参与询价。

同意这种看法,但找不到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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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7 17:42:40 | 显示全部楼层
考试中总是无解的问题,静候达人给出明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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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说两句啊!说说您的理解啦  发表于 2012-10-17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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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7 21: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  “证券公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外,中国证监会可以自确认之日起责令其暂停36个月证券承销业务:
        (三)以自有资金或者变相通过自有资金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或者唆使他人报高价,限制报低价,严重干扰正常报价秩序的。”

可见只要是承销证券的,不管是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还是分销商,都不能以自有资金或者变相通过自有资金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也就是都不可以自营账户参与询价,但如果是资产管理账户则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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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承销办法第62条第三款,要是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询价就要罚36个月停牌,那么承销办法第9条第25条又该如何解释?  发表于 2012-10-17 21:46
按我的理解,承销办法的第62条第三款所指的证券公司应该是指主承销商!  发表于 2012-10-17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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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8 09:36: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参:
《蓝科高新(601978)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
询价对象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件,且已经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投资者,上述询价对象中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自营账户(包括除主承销商外的其他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均可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申购,但下述情况除外:
1、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
2、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具有控股关系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配售对象;
3、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
4、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有效报价全部低于发行价格区间下限的配售对象。

综上所述,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可以参与网下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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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可以肯定是不能用自营账户参与询价的。分销商可以。有点疑惑的是副主承销商?  发表于 2012-10-18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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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8 10: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逻辑上分析,
应该是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均不得参与网下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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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8 10: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说我实际操作的公司债券案例,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可以参与簿记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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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与股票应该是不一样的  发表于 2012-10-18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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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8 12:38: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搜索一下论坛相关帖子,有过实务经验的人,直接给的答案是----副主承销和分销商的自营账户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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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提醒!  发表于 2012-10-18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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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09:4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副主承销和分销商的自营账户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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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已经收到: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的自营账户都可以参加询价!  发表于 2012-10-19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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