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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1397|回复: 3

[疑问求答] 关联关系与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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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8 22:3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行人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36号—关联方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业务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完整、准确地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问题是:会计上的关联方认定与上市规则上的关联方界定有区别啊,我们该如何披露呢
发表于 2012-10-18 22:5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全面覆盖,实质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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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5 10: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严披露,越全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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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11-18 03: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小板规范运作问题解答:
上市公司与参股公司之间发生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答:上市公司与参股公司之间仅仅存在股权关系,通常不构成《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关系,但特殊情况除外。例如,如果该参股公司由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由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上市公司上述关联自然人同时在该参股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上市公司与该参股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如何理解?按照我们平时的说法与参股公司也是关联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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