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566|回复: 3

[疑问求答] 证券公司承销业务风险准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0-22 21:3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业务的,应当分别按包销再融资项目股票、IPO项目股票、公司债券、政府债券金额的30%、15%、8%、4%计算承销业务风险资本准备。
问:非公开发行股票应按照多少比例计算承销业务风险资本准备?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4 21:5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理,配股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24 23:4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公开发行无论事先确定发行对象还是价格优先方式确定发行对象,都不存在券商包销的问题;配股只能采取代销的方式。所以对券商来说不存在风险,不需要计算风险准备金。个人理解,欢迎拍砖。

点评

***  发表于 2012-10-25 12:05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2 先锋币 +2 收起 理由
CMC + 2 + 2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10-25 00:44:49 | 显示全部楼层
kevinshijun 发表于 2012-10-24 23:49
非公开发行无论事先确定发行对象还是价格优先方式确定发行对象,都不存在券商包销的问题;配股只能采取代销 ...

不拍砖,您分析的很有道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5-9-14 14:56 , Processed in 0.202005 second(s), 3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