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4053|回复: 14

[模拟出题] 公司法公司治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0-24 08:5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下甲公司章程规定内容符合公司法的有:
A、董事会制订经营计划后提请股东会批准;
B、董事会制订基本管理制度后提请股东会批准;
C、经理制订公司具体规章后报董事会批准;
D、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只能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
E、经理负责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备案;
F、公司董事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任期两年可以连选连任。

评分

参与人数 2金币 +7 先锋币 +2 收起 理由
路在前方 + 3 + 2
圆圆 + 4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2-10-24 09:3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甲公司章程规定内容符合公司法的有:所以呢。。。。NIL
A、董事会制订经营计划后提请股东会批准;--董事会有权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B、董事会制订基本管理制度后提请股东会批准;--经理来拟定,由董事会制定完就OK了。没说要股东会批准
C、经理制订公司具体规章后报董事会批准;--不用董事会批吧
D、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只能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由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
E、经理负责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备案;--只能拟定,董事会决定
F、公司董事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任期两年可以连选连任。--届满连选连任。

点评

我理解公司法对股东会、董事会列举的职权是强制性的,章程不得剥夺,但经理的职权授予则是尊重公司意愿,所以ABE错误,均属于剥夺了董事会权限;CD正确,经理的权限不受保护;F考的是董事任期3年以下,监事3年,也错  发表于 2012-10-24 10:0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10-24 10:52:50 | 显示全部楼层
C不正确,经理的职权已可以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点评

如果章程规定其有权制订公司具体规章也是正确的,规定其无权也是正确的;换个角度,有限公司本来都可以不设经理的,不会把这个职权强制授予经理的,只是可选。  发表于 2012-10-24 11: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10-24 11: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bqtmd 发表于 2012-10-24 10:52
C不正确,经理的职权已可以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问题没有读清楚,教训,教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1 
发表于 2012-10-24 20:4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某人 于 2012-10-24 20:54 编辑

以下甲公司章程规定内容符合公司法的有:【ABCD】
A、董事会制订经营计划后提请股东会批准;【对,股东会决定经营方针,董事会决定经营计划】
B、董事会制订基本管理制度后提请股东会批准;【对,董事会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C、经理制订公司具体规章后报董事会批准;【对,原文是经理“制定公司具体规章”,没说要报董事会批准,但报了更没问题】
D、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只能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对,公司法规定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由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及薪酬;但如果提升到直接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也不违法】
E、经理负责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备案;【错,董事会干的事,一个小经理无权涉及】
F、公司董事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任期两年可以连选连任。【错,原文“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没问题;“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定死了3年】

点评

全部赞同。  发表于 2012-10-25 23:48
D、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只能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 用了“只能”是不对的吧  发表于 2012-10-25 11:26

评分

参与人数 2金币 +3 先锋币 +1 收起 理由
zhmilan + 1 + 1
wjjh5 + 2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4 22: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howjoyo 于 2012-10-24 22:20 编辑

我还是贴一下自己的答案吧,供探讨。
CD
以下甲公司章程规定内容符合公司法的有:
A、董事会制订经营计划后提请股东会批准;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根据第十一条,可以理解为公司法赋予董事会(一)到(十)的职权,不允许章程剥夺,因此经营计划不需要股东会批准。
B、董事会制订基本管理制度后提请股东会批准;
错,理由同上。
C、经理制订公司具体规章后报董事会批准;
对,第五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最后一句话规定,经理的职权可以由章程另行规定,所以相应职权可以约定由董事会行使。

D、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只能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
对,理由同上。
E、经理负责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备案;
对,理由同上。
F、公司董事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任期两年可以连选连任。
错,第五十三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

点评

太牛了!  发表于 2013-5-26 21:15
牛人呀,不用解释  发表于 2012-11-20 19:00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董事会制定,需股东大会通过。因此,B也对  发表于 2012-10-25 12:30
***,公司法还是要看的很细很细才行。公司章程可以对经理的职权另作规定,这一点容易忽视  发表于 2012-10-24 23:3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10-24 23: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刁钻呀    全错

借楼上的解析:
以下甲公司章程规定内容符合公司法的有:
A、董事会制订经营计划后提请股东会批准;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根据第十一条,可以理解为公司法赋予董事会(一)到(十)的职权,不允许章程剥夺,因此经营计划不需要股东会批准。
B、董事会制订基本管理制度后提请股东会批准;
错,理由同上。
C、经理制订公司具体规章后报董事会批准;      
    经理行使的职权由公司法赋予,非章程自治的内容
第五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最后一句话规定,经理的职权可以由章程另行规定,所以相应职权可以约定由董事会行使。

D、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只能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E、经理负责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备案;
董事会(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经理可以拟定,但不是备案
F、公司董事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任期两年可以连选连任。
错,第五十三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

点评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句话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是不一样的,前一句话表明公司法列举的经理的职权不是法定的,章程可以另外再规定,但章程不列明,经理就自然拥有。所以CD正确。  发表于 2012-10-25 10:5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24 23:5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原来我都没看那么细。。。这题出的不错,结合楼主的解释,就是董事会的职权是法定的(其实监事或监事会也是一样),公司章程只能补充其职权,但不能修改或剥夺;经理的职权不是法定的,以公司章程为准,但章程所做约定不能与其他机构的法定职权冲突(如约定经理可以行使董事或监事的法定职权)。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

点评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发表于 2012-10-25 10:5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10-25 12: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TDD 于 2012-10-25 12:12 编辑

我的理解:CD正确

A错,董事会有权决定经营计划
B错,董事会有权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C对,虽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经理有权制定具体规章,但亦规定“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可以。
D对,理由同上。甲公司如此规定,属于未授给经理关于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的提名权。
E错,基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理可以“拟定”。虽然规定“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如果与董事会法定权力冲突则不允许。
F错,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董事每届任期最长不超过三年,具体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强制要求每届是三年。
本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我的理解为:如果公司章程的规定不符合第五十条第二款八项的内容,也是有效的。但如果与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法定职权冲突则无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义》(2005年版)中专门解释如下:“经理作为公司的常设机构,属于公司的雇员,公司章程有权对经理的职权作出不同于法律的规定。因此,本条规定,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例如,有的国家公司法为了保护公司股东的股东权,保证公司的核心财产的安全,对公司经理处分公司不动产的权利进行限制。本法虽然没有作出类似限制,但如果公司章程对经理的职权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应按照章程的规定执行。当然,公司章程如果将经理法定职权以外的其他权利赋予经理,也是本法所允许的。”

点评

对  发表于 2012-11-3 19:01

评分

参与人数 3金币 +9 收起 理由
投行宝剑锋 + 2
圆圆 + 2
ahowjoyo + 5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10-31 15: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同意: C D 是错的     此题全错
C(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这是公司法已经赋予的权利,虽然章程可以另行约定,但一般而言这是经理的职责,无须报董事会批准,要不然经理还有什么权利!
D 提名委员会有提名权并不排斥总经理的提名权,毕竟总经理的提名权是公司法注明的!题中的错点是“只能”

点评

“这是公司法已经赋予的权利,虽然章程可以另行约定,但一般而言这是经理的职责”,兄弟 你自己都这么说了,那CD就是正确的啊。。。  发表于 2012-10-31 16:0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5-9-13 11:45 , Processed in 0.842623 second(s), 3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