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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12581|回复: 8

[疑问求答] 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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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9 23:0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上市公司申请在境内发行证券,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证券,指下列证券品种:
(一)股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品种。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就发行证券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向本公司特定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发行证券的,股东大会就发行方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


公司债券属于‘其他品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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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金币 +2 +1 收起 理由
germain + 1
拼命二郎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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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0 00:0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理解应当不需要使用特别决议程序,原因:
1、《公司法》只对“增加注册资本”这种情况要求用特别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对于发行股票和可转债等形式需要特别决议,这也是《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明确提出的要求。而公司债券只属于普通债券,不涉及注册资本增加的问题;
2、《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2007)并未明确提出需要使用特别决议。
3、最新发行上市的“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09年9月上市)在2008年8月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发行公司债券时只使用了普通程序,即普通决议而非特别决议。
鉴于以上原因,个人理解不需特别决议。
以上只是我的个人看法,不一定正确,请大家多多指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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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 +6 收起 理由
拼命二郎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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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0 10: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债券普通程序通过即可。
同意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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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8 22:5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总是讨论这个问题,先看看论坛的其他帖子吧,已经有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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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8 23: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jingfei116 的帖子

人家09年的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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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8 23: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穿越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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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8 23: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的 这种帖子都翻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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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发表于 2011-7-28 23: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债,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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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1-7-28 23: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特别程序包括:
1、增加减少注册资本(股票和可转债都会,包括新股、配股等)
2、分立、合并、解散、清算
3、修改章程
4、一年内担保和资产购买出售超过总资产30%
5、股权激励
另外还有:
危机情况下将公司授权董监高意外的人来负责全部和部分业务;
某一名激励对象激励后持股超过总股本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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