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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事件。
证监会7月11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截至目前,在新国九条的顶层设计路线图引领下,我国金融行业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而此次对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的运作管理办法,更是体现了其各个环节在法律法规层面的日趋严谨。
四点重大利好。
最大亮点:基金产品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
按照新《基金法》要求,将公募基金产品的审查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是此次《运作办法》的主要亮点。
FOF有望获得突围。
将FOF正式纳入基金类别,并作出了具体规定。
发起式基金有望激发中小基金活力。
发起式基金取消了规模限制及人数限制。
股票基金重新定义,混合基金将大面积增加。
《运作办法》将股票基金的标准从6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提升到了80%以上的资产投资于股票。
监管改革路径日渐清晰。
我们认为,《运作办法》是新国九条设计路线图的进一步落实,充分体现了国九条的四项基本原则:要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从而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基金注册制是市场化路线的重要开端,接下来对IPO注册制顺利推出的良好预期有望促使资本市场步入健康发展的新时期。
投资建议。
关注旗下有基金子公司的大中型券商。
风险提示。
大盘回落会压制券商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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