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633|回复: 3

求教06年之前公司非专利技术出资超过20%的案例

[复制链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0-8-31 12: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求教:06年之前公司非专利技术出资超过20%的案例。

之前了解到一些地方有自己的规定,无形资产出资可以超过一定比例的。
现求教相应的案例。
谢谢。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0-9-3 13:3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地方的规定不行的,以公司法规定为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17 23: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关村和上海、深圳都有地方规定的,貌似最高可以35%,但须报省级科技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成果,我认为其实这并不违反公司法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18 10:5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印发《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废止)
1997-7————2006-5-23
第二条 以高新技术成果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入股,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作价总金额可以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但不得超过百分之三十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5-8-29 06:39 , Processed in 0.580919 second(s), 3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