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收购为今年新增知识点,而且在实务中又经常遇到,今年应该是必考知识点,看cpa会计张志凤的课中有这样一道题:
(1)某上市公司A公司(股本10000万股)从事机械制造业务,甲集团持有A公司40%股权,乙集团持有房地产公司B公司(股本6000万股)100%股权, 甲集团将持有的A公司40%股权,按3 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集团,甲、乙集团之间无关联关系;(2)A公司将除货币资金、持有的1 000万元上市公司S公司股权以外的所有资产和负债出售给甲集团。出售净资产按资产评估值作价15 000万元。 (3)A公司向乙集团发行股份,购买乙集团所拥有的B公司100%股权。发行股份总额为5 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元/股。购买资产按资产评估值作价50 000万元。 交易完成后,A公司主营业务由机械制造业务变更为房地产业务。A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15 000万股,乙集团持有A公司股份为9 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60%,成为A公司的控股股东。 问: 计算合并日合并数据中股本的数量及金额。 答案: 合并数量反映母公司(A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数量,即15 000万股;合并后B公司原股东持有A公司的股权比例为60%(9 000/15 000,4000万股为购买,5000万股为以资产认购发行股份),如果假定B公司发行本企业普通股在合并后主体享有同样的股权比例,则B公司应当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为4 000万股(6 000/60%-6 000),股本金额=6 000+4 000=10 000(万元)。
我的疑问是,计算假定B公司发行本企业普通股在合并后主体享有同样的股权比例,则B公司应当发行的普通股股数时,是否应该以60%,毕竟其中的4000万股为其购买所得,不属于以资产认购股份的交易,是否应该是6 000/40%-6 000=9000万股。这道题应该是重组中经常遇到的,如有做过此类业务,请各位大虾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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