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420|回复: 3

[疑问求答] “核准文件失效”、“重新履行核准程序”, 应如何理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1-24 18:44: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发管理办法》


第五十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

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发行人应在6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6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


该“核准文件失效”,是指发审委的核准程序失效?还是证监会的核准程序失效?按字面理解,“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则对应失效的应为“证监会的核准文件”,亦即履行重新核准程序时,应重新过发审委的核准程序。但实践中,该种情形下,并没有重新履行发审委的审核程序,直接由证监会重新核准后就发行了。就此点,各位是何理解?是实践中对规定的背离?还是对规定的理解有误?


第五十一条 发行申请核准后、股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影响发行条件的,应当重新履行核准程序


“重新履行核准程序”,需要重新从初审、到发审委审核、到证监会核准,第五十一条的情形下,我认为并无歧义的理解。


发表于 2010-11-24 18:4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重新核准应是需要重新上发审委,核准文件失效理论上证监会再发个文就是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4 18:48:29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实践中,该种情形下,并没有重新履行发审委的审核程序,直接由证监会重新核准后就发行了。就此点,各位是何理解?是实践中对规定的背离?还是对规定的理解有误?

真是人才!这个实践从哪来的?有案例么?给开开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0-11-24 19: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核准的行为主体是证监会,跟发审委没关系。发审委并没有”核准“一说。
所以重新核准的意思很简单,重新给发行批文。

但是核准程序就不好说了,是重新申请受理,还是直接发批文就行,要看其他具体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6-2-8 15:25 , Processed in 0.259315 second(s), 3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