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A公司,分别投资了B公司和C公司,A公司都是控股股东,B和C都是上市公司。请问:B公司的财务总监能不能同时做C公司的独立董事?
个人认为,B公司的财务总监担任C公司的独立董事将会影响其独立性,所以不宜担任。但是苦于找不到相关法律的支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该规定并未涉及到独立企业在上市公司的关联企业任职是否影响其独立性的问题。 个人才疏学浅,请教各位高手,有没有看到别的规定中有提到上述问题的,请提供。非常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