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楼主: james008w

[疑问求答] 中期现金分红是否需要审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5-11 23:26:35 | 显示全部楼层
20120509《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情况答记者问》:2008年10月,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证监会令第57号),一是从制度上着手,要求公司不断完善公司章程,并在章程中规定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列明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的长期制度安排、条件、比例、种类等内容,引导公司建立持续、透明的现金分红政策;二是允许上市公司中期财务会计报告不经审计即可实施半年度现金分红,以降低分红成本。此外,为防止上市公司过度现金分红,我会还要求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在制订分配方案时应结合公司股本规模、发展前景、投资安排、利润增长状况、现金流量情况等因素制订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和利益最优化原则的利润分配方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5-13 00: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基于2012年5月9日,《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情况答记者问》,证监会允许上市公司中期财务会计报告不经审计即可实施半年度现金分红。
交易所的规章制度效力低于证监会的规定,没有任何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13 01:45: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现金分红是不需要审计的,就好比现金出资不需要评估一样,毕竟现金是真金白银,其本身就是一种价值的体现,而且公司是否具备现金分红能力主要取决于现金留存的情况。而转增资本是必须要审计的,主要是防止出资不实的情况发生,就好比评估一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9-27 15:3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务中也有很多企业是这么操作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18 14:30: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上交所关于做好2012年半年报工作的通知
四、本次半年报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应当遵守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5条的规定。仅提出2012年半年度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可以免于执行该条规定。
6.5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期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审计:
(一)拟在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弥补亏损;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有关规定应当进行审计的其他情形。
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无须审计,但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5-9-13 16:05 , Processed in 0.351643 second(s), 2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