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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求答] 关于递延所得税计算的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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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4 17: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甲公司2011年实现利润总额500万元,从2010年起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当年因发生违法经营被罚款5万元,业务招待费超支1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甲公司年初“预计负债——应付产品质量担保费”余额为25万元,当年提取了产品质量担保费15万元,当年支付了6万元的产品质量担保费。甲公司2011年净利润为(  )万元。


A
.121.25  B.125
C.330    D.378.75


答案】D


【解析】预计负债的年初账面余额为25万元,计税基础为0,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5万元;年末账面余额=25+15-6=34(万元),计税基础为0,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4万元。②当年递延所得税资产借方发生额=34×25%-25×25%=2.25(万元)。③当年应交所得税额=500+5+10-30+15-6)×25=123.5(万元)。④当年所得税费用=123.5-2.25=121.25(万元)。⑤当年净利润=500-121.25=378.75(万元)。

为什么在计算当年应交所得税额时候,里面有个+15-6呢?不是很理解
发表于 2010-12-14 17: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计提的15万是不能税前扣除的,但当年发生支付了6万是要扣掉的,所以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就是+15-6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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