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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求答] 销售收入确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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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1 13:3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1日签订销售协议,发现对方周转困难,但是为了维护商业关系,仍然发货。6月10日对方承诺一周内付款。请问3月1日发出商品如何处理?

问题1:3月1日发出商品如何做账?是否确认收入?

问题2:6月10日如何做账?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0-12-21 14:2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erry 于 2010-12-21 14:28 编辑

注会教材P230的【例11-8】

甲公司在20×8年3月12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2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4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120 000元。甲公司在销售时已知乙公司资金周转发生困难,但为了减少存货积压,同时也为了维持与乙公司长期建立的商业关系,甲公司仍将商品发往乙公司且办妥托收手续。假定甲公司销售该批商品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

根据本例的资料,由于乙公司资金周转存在困难,因而甲公司在货款回收方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与该批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给乙公司。根据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甲公司在发出商品且办妥托收手续时不能确认收入,已经发生的商品成本应通过“发出商品”科目反映。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8年3月12日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120 000

贷:库存商品
120 000

同时,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转入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34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000

(注:如果销售该商品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尚未发生,则不作这笔分录,待纳税义务发生时再作应交增值税的分录)

(2)20×8年6月10日,甲公司得知乙公司经营情况逐渐好转,乙公司承诺近期付款时:

借:应收账款

2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 000

贷:发出商品


120 000

(3)20×8年6月20日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234 000


贷:应收账款

234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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