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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求答] 土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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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0 08: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是否可以通过向土地管理部门租赁国有土地?

个人感觉应该是可以的,但是哪位能给个现实例子?

有些开发园区是不是有租赁,但是这类开发园区的出租方是否是土地管理部门呢?
发表于 2011-6-10 13:2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改制后的股份公司,主要向两类主体通过租赁取得土地使用权,一类是向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租赁取得,即一级市场租赁,如航天电器,其使用的5 宗土地是向遵义市国土资源局办理了土地使用权租赁手续,取得了租赁土地的使用权,这类主体在资格上是没有问题的。另一类是向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单位租赁取得,即二级市场租赁,如飞亚股份、中材国际、南京港、南宁糖业、久联发展、航天电器、恒源煤电、北方创业、贵绳股份等,这种情况需要注意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单位是否具有出租土地使用权的权利。

点评

记得有本书上提到类似的案例:企业上市典型案例深度剖析:疑难问题与解决对策+张国峰编  发表于 2011-8-3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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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epmoving + 15 + 15
oshistone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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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23:5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貌似很熟悉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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