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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racyzhngyy

[模拟出题] 公司法及其解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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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31 20:44:04 | 显示全部楼层
ABC
D,丁增资时出资存在瑕疵,那个时候主要是董事和高管有责任
E,董事和高管不是连带责任,而是如果有问题的,需要赔偿,然后可以向丁去追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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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31 20:51:16 | 显示全部楼层
答案:ABCE
解析:
A [对,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B [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C [对, 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没有另外约定。
D [错, 丁不是发起人,甲乙不用承担连带]
E [对, 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请求未尽公司法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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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jinan2010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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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 17:4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ila 于 2011-8-1 17:5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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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甲、乙、丙三人共同发起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A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甲、乙分别以货币出资40万元、30万,丙以实物出资30万元;2011年5月,丙将其出资转让给丁,另外丁还以实物增资20万元;2011年6月公司发现丙当初出资资产价值仅为20万元,丁增资的资产价值仅为15万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CE
A 丙承担10万元补交责任,甲乙承担连带责任(对)
B 若丁知道丙出资资产价值不足,则丁承担10万元补交的连带责任(对)
C 若丙出资实物资产为出资后因市场形式变化而贬值的,丙不承担补交责任(对,客观因素造成,无特别规定)
D 丁承担5万元补交责任,甲、已对此承担连带责任(错,只有董事、高管承担连带责任)
E 丁承担5万元补交责任,丁增资时公司的董事、高管未尽其勤勉义务,应承担连带责任(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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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 11:5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5楼;
选ABC
E项 董\高此时承担责任.应该是赔偿还不是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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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发表于 2011-8-5 17:49
支持圆圆  发表于 2011-8-4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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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 12: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较强的人合性,增资环节甲乙应该是知情的,个人认为D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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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股东对后续增资不连带  发表于 2011-8-3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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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0 00:3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angkahu 于 2011-8-20 00:3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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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不实会侵犯债权人利益,所以应当是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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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0 00:3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angkahu 于 2011-8-20 00:34 编辑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感觉这条不大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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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0 17:04:28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年1月甲、乙、丙三人共同发起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A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甲、乙分别以货币出资40万元、30万,丙以实物出资30万元;2011年5月,丙将其出资转让给丁,另外丁还以实物增资20万元;2011年6月公司发现丙当初出资资产价值仅为20万元,丁增资的资产价值仅为15万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丙承担10万元补交责任,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发起人连带责任。
B 若丁知道丙出资资产价值不足,则丁承担10万元补交的连带责任
正确。
C 若丙出资实物资产为出资后因市场形式变化而贬值的,丙不承担补交责任
正确。实物资产出资时经评估足额的,出资后因市场变化贬值不补交。
D 丁承担5万元补交责任,甲、已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错误。发起人只对设立出资承担连带责任。
E 丁承担5万元补交责任,丁增资时公司的董事、高管未尽其勤勉义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董事、高管承担责任后,可向责任股东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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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0 21: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edgar_sunyan 于 2011-8-20 21:29 编辑

2010年1月甲、乙、丙三人共同发起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A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甲、乙分别以货币出资40万元、30万,丙以实物出资30万元;2011年5月,丙将其出资转让给丁,另外丁还以实物增资20万元;2011年6月公司发现丙当初出资资产价值仅为20万元,丁增资的资产价值仅为15万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丙承担10万元补交责任,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
B 若丁知道丙出资资产价值不足,则丁承担10万元补交的连带责任
正确。补充一点,此条只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
C 若丙出资实物资产为出资后因市场形式变化而贬值的,丙不承担补交责任
错误。有除外条款。
D 丁承担5万元补交责任,甲、已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错误。增资时董高承担相应责任。此相应责任为勤勉义务责任。
E 丁承担5万元补交责任,丁增资时公司的董事、高管未尽其勤勉义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错误。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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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6 00:4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圆圆 发表于 2011-8-3 11:57
支持5楼;
选ABC
E项 董\高此时承担责任.应该是赔偿还不是连带.

E项,增资时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董高负相应责任。个人观点认为尽管此处不是明确说明董高负连带责任,但明确说明董高承担责任后,可向被告股东追偿,实质上就是连带责任的表现形式。因此E项应该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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