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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着作答如下:
一、主板2012年1月起可申报
理由如下:
主板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经营时间可短于三年,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同时规定: 第七十条
发行人运行三年以上的,应披露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运行不足三年的,应披露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利润表以及设立后各年及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发行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同时披露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 由此可见,运行不足三年的,仍然要申报最近三年的利润表,也即2009、2010、2011三年,因此自2012年1月起可申报.
二、创业板2013年1月起可申报
保代培训明确指出,创业板需经营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才能申报。诚如pierro版友所言,增长指标计算的对比基础是建立在3个完整会计年度之上的。
此外,《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规定:
第七十一条 发行人应披露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发行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同时披露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 与主板的不同之处是,取消了运行不足三年的情况。
综上所述,主板运行不足三年经国务院豁免后可申报(多见于央企),2009年2月设立最早于2012年1月起可申报;创业板必须运行三个完整会计年度,2009年2月设立必须至2013年1月起方可申报。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