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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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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 23:4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增值税


一、主要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993年12月

二、主要条款
   1、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除本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外,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2、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8)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5、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6、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 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 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三、业务相关
1、尽职调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固定资产转让增值税:资产重组相关
财税字[1994]26号以及国税函发[1995]288号文件规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除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以外的)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暂免征收增值税。
(1)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
(2)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
(3)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
不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按财税[2002]29号文件规定,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3、消费型增值税:《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
(1)地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和大连市
(2)行业: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品生产为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纳税人发生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 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下同)固定资产;
- 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 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凡出租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的:
- 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纳税人外购和自制的不动产不属于本规定的扣除范围。
(4)纳税人当年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超过当年新增增值税税额,当年没有新增增值税税额或新增增值税额不足抵扣的,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留待下年抵扣。纳税人有欠交增值税的,应先抵减欠税。
本条所称当年新增增值税税额是指当年实现应交增值税超过2003年应交增值税部分。
(5)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取得的销售收入依适用税率征
4、软件企业: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2000年9月22日  财税〔2000〕25号)
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发表于 2014-4-8 16:57:3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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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4 10:4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分享精神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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