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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venxy 发表于 2016-11-22 13:05 个人意见: 有两种方法:1、直接向个人追回,找税务局沟通协商处理;2、个人捞不会来的,按照《中华人民 ...
fushengbin 发表于 2016-11-22 15:50 由股东或者高管做工作呗,补税就是了。
小王哥 发表于 2016-11-22 16:06 当时,公司和被借款人进行了约定,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或者大股东承担,所以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公司也没 ...
fushengbin 发表于 2016-11-23 11:08 既然约定了由公司或大股东承担,那就出了这笔钱吧。或者干脆明确大股东承担。
fushengbin 发表于 2016-11-24 09:46 大股东不担心对方起诉么?不担心因为这件事影响IPO么?不担心市场对其是否具有契约精神的质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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