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新人,刚刚毕业参加工作,还望各位前辈多多指教!
问一个可能比较多余的问题。
1、外商投资企业是一个专用的法律概念吗,范围包括哪些?(有专门做过规定的法律或规定否?)
2、传统上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那是否也包括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教科书里貌似很是对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歧视,谈外商投资者企业时都对其避而不谈。)
3、是否可以这样理解: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仅是是指公司性质为有限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而中外合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限公司)也包括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
附注:中外合资外商投资企业出处: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以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法发[2002]575号)第二项:
根据现行的外商投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包括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中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低于25%,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均应按照现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登记程序进行审批和登记。通过审批的,颁发加注“外商比例低于25%”字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取得登记的,颁发在“企业类型”后加注“外商投资比例低于25%”字样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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